2024欧洲杯购票官网文件
院发〔2021〕11号
2024欧洲杯购票官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做好欧洲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2024欧洲杯购票官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17〕7号)(以下简称“办法”)及《2024欧洲杯购票官网教授联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欧洲杯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党委书记、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班主任及导师代表等为组员,学院推免生资格审查与推荐等工作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
二、基本原则
1、“推免生”遴选工作应坚持规则透明、程序规范、择优选拔、推荐公平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的程序;注重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等内容的全面考察;重点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2、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院参加推免招生时将做到强化监管,建立回避机制。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不得参与本院推免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提前主动报备。以上相关学生须提前报备声明,学院将对相关学生的情况予以公示。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优良,身心健康;
(二)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预计当前学年能符合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推免类型
(一)分专业综合成绩排名(Ⅰ类)
1、符合学校推免生基本条件;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3、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学生所学专业前20%以内,若申请人数不足可适当放宽排名比例;
4、学院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在扣除符合三教授联名推荐的名额后,按预计毕业生人数将剩余指标分配到各专业(其中学校分配的与专业相关的专项指标直接分配到对应专业);
5、各专业推免生指标按照推免生综合测评(见附件1)打分顺序,从高到低遴选。对学生科研论文、学科竞赛等学术成果严核其真实性。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合作者为本学科校内指导教师,且为非直系亲属的,经审核后可以认定,但从严把关,避免挂名,并予以公示。);
6、剩余指标的使用和候补名额的确定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7、以下条件可择优推荐为推免生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所学专业前20%以内者:
①在我校组织参加的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亚洲分区赛获得银奖且排名第三的队员;
②在我校组织参加的A类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得国家(国际)一等奖且排名前三的队员。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所学专业前30%以内者:
①在我校组织参加的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亚洲分区赛获得银奖且排名第二的队员或获得金奖且排名前三的队员;
②在我校组织参加的A类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得国家(国际)一等奖且排名前二的队员或获得特等奖且排名前三的队员;
③在我校组织参加的B类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得国家(国际)特等奖且排名第一的队员。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所学专业前40%以内者:
①在我校组织参加的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亚洲分区赛获得银奖且排名第一的队员或获得金奖且排名前二的队员;
②在我校组织参加的A类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得国家(国际)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队员或获得特等奖且排名前二的队员。
(二)三教授联名(Ⅱ类)
1、符合细则“分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基本条件1、2、4条;
2、对于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所学专业前50%,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且具有实质性先进事迹者,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经三名以上本校本学科、专业教授亲自撰写推荐材料亲笔签名推荐,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审查,学生的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联名推荐信在学院进行公示后,可获得所在专业推免指标上报学校审定。
3、每名教授每年限推荐学生不得超过3名。教授推荐信应当着重对拟推荐学生的学术专长、培养潜质、实质性的先进事迹和综合表现进行说明,并建议至具体课题组,推荐未被学校审定录取的指标被学校收回,教授则三年内不具备推荐资格。教授与拟推荐学生具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影响推免工作公正因素的,应当回避,否则学院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推免资格。教授在推免工作中如有隐瞒应当回避等影响推免公正的重大事项或帮助、纵容拟推荐学生进行材料造假等不端行为者,学院将永久停止其推荐学生的资格;
4、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教授联名推荐学生进行审核,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申请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5、教授联名推荐人选应符合《细则》要求,且具有下列实质性的先进事迹之一:
(1)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第一,本人第二)在CCF推荐的国际会议、SCI、EI、SSCI、CSSCI、CSCD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以上者;
(2)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各类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在学术研究、创新创业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有较强能力,具体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决定是否通过。如通过发挥专业所长对国家安全或公共事务产生明显贡献,成果被厅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而受到表彰或在学校组织开展的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全国表彰(团队排名第一序位或个人)者等。
6、推荐程序
(1)学生申报。申请学生向学院提交个人申请表、个人成绩单(加盖学院及教务处公章)、先进事迹证明材料及教授推荐材料;
(2)材料审查与公示。学院将申报学生的申报材料(含教授推荐信)进行审查并在学院进行初步公示;
(3)综合测评。学生申报材料经初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申报学生须到场参加综合测评。全体推荐教授须到场说明推荐意见,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是否同意推荐。
(4)学院审定。对于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推荐的学生,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确定推荐名额及推荐学生。
(5)公示与上报。学生申报材料经正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和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审定。
五、推免程序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于每年9月左右进行,根据通知要求,学生自愿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
(二)学院组织人员对Ⅰ类和Ⅱ类学生申报资格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申报材料在院内公示;
(三)学院组织专家对Ⅱ类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由会议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四)根据学校通知,学院测算和公布各专业Ⅰ类推免指标;
(五)学院组织人员对Ⅰ类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能力素质成绩进行核算,组织专家对Ⅰ类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学生科研论文及创新创业项目开展情况将在此环节进行考察,根据指标,会议产生Ⅰ类拟推荐名单。
(六)学院召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当年推免人员名单(Ⅰ类和Ⅱ类),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七)学校公示后向教育部提交备案名单,通过备案的推免生,于每年9月底至10月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注册,提交个人成绩单(加盖学院及教务处公章)到系统,查询各招生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八)受推荐对象在推荐工作结束后至本科毕业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违法或受到纪律处分;
2、不能按期毕业并获得学位;
3、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为。
六、其他
(一)《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表》中所有计分项目或成果证明材料有效日期为:大学入校日至评审当年8月31日。
(二)本细则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