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工会职责范围
1、在校工会和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按照工会章程开展工作;
2、全面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联系教职工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3、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组织筹备教职工代表大会;
4、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和动员教职工积极参加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
5、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以及法律、法规教育,经常开展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素质;
6、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各项决定、决议,积极支持行政开展工作。
7、积极开展“三育人”活动,加强师德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
8、突出维护职能,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的特殊权益;
9、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增强教职工体质;
10、按照《工会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分工会财产;
11、教代会闭会期间,院分工会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12、完成校工会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分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分工会委员,同心协力完成好分工会职责范围内规定的各项任务;
2、支持制订分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筹备学院教职工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并向分工会委员会与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4、主持召开院分工会委员会议、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5、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分工会工作的意见或改革方案;
6、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7、抓好会员的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优秀女教职工”、“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会员”等各类竞赛评比活动;
8、认真抓好分工会的集体福利,不断改善教职工福利条件,使用好分工会福利费和分工会活动经费;
9、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教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0、关心分工会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他们履行职责的权利;
11、完成校工会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分工会副主席岗位职责
1、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协助分工会主席,做好分工会日常工作;
2、主持制定分工会工作计划,协助主席召开分工会委员会议,决定部署分工会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协调分工会各部门和学院各工会小组之间的关系,检查贯彻落实的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分工会工作;
3、协助主席组织筹备教代会的各项工作,起草教代会有关文件和分工会工作报告,贯彻和落实教代会的决议;
4、协助主席组织分工会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倾听意见,调查研究教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或有关方面反映,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对分工会干部的考察、培养和协管工作;
6、组织分工会系统模范人物、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7、完成校工会、院党委和分工会主席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分工会委员岗位职责
(一)生活福利委员职责
1、调查了解职工对生活及集体福利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学 院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协助行政部门搞好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工 作;
2、审议提交教代会决定的有关生活福利重大问题的提案;
3、监督和指导劳保条例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政策规定的实施;
4、协助作好离退休老同志的相关工作。
(二)文体委员职责
1、负责全院经常性体育锻炼的指导工作;
2、负责制订年度文体活动规划;
3、负责组织或培训院级文娱、体育代表队参加有关比赛工作。
(三)宣传委员职责
1、做好会员的发展、管理、调动工作,抓好工会小组建设;
2、培训教代会代表和工会积极分子,做好工会组织情况统计工作;
3、做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和管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4、协助组织部门对干部进行民主评议,督促检查教代会提案和决定的落实情况;
5、利用宣传窗、墙报、广播、媒体等宣传工具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6、做好全院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组织委员职责
1、做好分工会会员的发展工作和会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好新会员入会、关系接转、保留会藉、自动退会和开除会藉手续;
2、负责各项组织统计工作。做好年终分工会组织状况和基本情况的统计、每学期末分工会活动的统计、分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的基本情况统计;
3、抓好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指导工会小组开展工作,发挥工会小组长作用;
4、提出分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计划,并协助分工会主席组织实施;
5、协助分工会主席做好召开会员大会的组织准备工作;
6、做好来信来访接待,接受会员和会员代表的申诉,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7、协助分工会主席做好教代会和工代会代表以及分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8、负责教代会代表关系的转递工作。
(五)女工委员职责
1、对女教职工进行“四有”、“四自”教育,不断提高她们的政治素质;
2、主持搞好妇科病普查和普治工作;
3、做好女教职工“五期”保护工作;
4、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教育她们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及家庭问题;
5、关心妇女先进个人和五好家庭的培养,注意总结和推广优秀女教职工的经验。
五、分工会小组长岗位职责
1、根据院分工会的总体工作部署,主持制订分工会小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主持召开分工会小组的有关会议;
3、协助党支部对教职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师德建设;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加强科学、文化、技术教育;
4、开展群众性的“三育人”活动。充分调动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和改革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负责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6、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和身心健康,协助行政抓好集体福利事务;
7、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8、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做好会员发展工作;
9、负责收缴会费,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10、组织会员参加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分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